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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善化儿女缘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厚金院长 发布时间:2007-10-31  

道德善化儿女缘

 


  

 

古人说:“儿女都是眼前的债”。

既然是债,那么儿女对父母而言,就是名符其实的“小债主”。但是,我们也要知道这些“小债主”的身份,也是形色各异的。

虽然,儿女们对父母而言,都是报缘债主;但是,这个报缘之中同样分有类型。有的儿女,是“善缘型债主”;有的,则是“恶缘型债主”。

善缘型债主的孩子们,大多数都乖巧听话而且比较孝顺,能够努力成人。取完所报,还能对于父母进行回报。这一类善缘型儿女债主,大都是因为他们本身的一点灵光,本身就携带着自己的一些福慧;因为某些因果关系,而与父母构成子女之缘。这一类型的子女之缘,展开以后,要么表现平和,要么表现积极向上。在父母的哺养教育付出的过程中,消弥因果关系中的应当取得的那一部分。

例如,经常生点病折腾父母,耗点资财和精力,或者生出点其它事情,让父母操心着急,等等。这一类型,如果家庭父母教育恰当,而这些子女本身的一点灵光也不恶,自己携带的福慧和承袭父母血缘关系中的福德较多时,这一类“小债主”也就很容易在讨完生养哺育教化之债以后,自力自强,而顺利独立地处世生存,成为较有出息,或者很有出息的一类子女。

父母在他们身上常常较为省心,所消耗的精、气、神和财力、物力都不会太多,一般都不会让做父母的超负荷地付出。

另一类,恶缘型的儿女债主,那就真的是父母的苦债主,甚至是要命的债主。这一类“小债主”的一点灵光,其来源本身就是多途径的,有的来自动物生物链圈中,有的甚至来源于植物生物链圈之中,当然也有来自于人类生物链圈的。

这些债主,都是父母或者父系祖上的一些恶性因果关系统而结缘,从而与父母构成子女关系。什么样的关系构成这类恶缘型的家庭报缘关系呢?通常所见的是杀、盗、邪、淫等历史上的因,而造成今世的果。

例如,做祖父的曾经砍伐一颗数百年有点灵气的古树,结果家中儿子家生下一个木讷呆笨的小痴儿。只知吃喝拉撒,需要人整天陪伴照顾。既消耗父母的精、气、神,同时又耗家中的财力、人力、物力,百治罔效。

例如,有一例既往世与友人合伙作生意,但是昧着良心卷款独吞而逃,弃友人于外乡旅途,郁悒患病而亡。结果,今生家中生下一个混小子,从小顽劣不堪,不听教导。恶习,一沾就会;恶行,一望即行。吃喝嫖赌抽,无一不会。偷窃家中钱财,挥霍无度。直至将父母的家财败空耗光,才一命鸣乎。让俩个老人向隅空壁,穷饿而死。

诸如此类,因为杀、盗、邪、淫造因,往世施于彼,今世以子女的方式加于己的儿女报缘,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多,屡见不鲜,充斥着报端和网络。

这一类恶缘型子女缘的一点灵光,常常是携带着极为典型的报复和讨债信息。这种讨债和报复的仇恨性,充斥着为子为女的心灵,在潜移默化中主宰着子女的言行。只是子女本人也并不知道其中的为什么,但是所言所行却无一不是为讨债和报复而发出。

为人父母者,面对这类恶缘型的儿女债,要么逆来顺受,耗尽心血和财力,痛苦不堪。少数父母还可能被逼得走向极端,使因果关系更为加剧而无限循环。

近代,由于信仰雪崩,人们被“有之以为利”完全障蔽了心智,完全不相信“无之以为用”内的因果关系,对这些恶缘型子女缘的背后的那些潜在的因果关系,充耳不闻,视而不见,所以也就难以找到解决的办法和早日摆脱这种困境的可能性。

其实,从“无之以为用”之境的角度分析,儿女之缘,不论是善缘型,还是恶缘型的子女缘,对于为人父母者而言,都是一种化解恶因、增添善德的一种福份,是自然因果律的一种必然的赏赐,是为人父母者在历史上和今生中自种自收的一种必然结果。

如何增加和强化善缘,如何化解这种恶缘,转恶为善?解决的办法,并不是没有。最佳的办法,是“谋之于未动之先,校正于已成之后”。

老子在《德道经》中的一段教导,就是变这种善缘更善,化恶缘为善缘的法宝。“其安也,易持也。其未兆也,易謀也。其脆也,易判也。其微也,易散也。爲之於其未有也,治之於其未亂也。”

这段警语,对那些将要步入为人父母的“准爸爸”、“准妈妈”极其重要。“爲之於其未有也,治之於其未亂也”,就是根本解决之道。

以德慧智教育,提前教育我们父母自己;并在孕期教育胎儿,上善治水于父母和胎儿,也就是最好的“为之于未有也”。

我们每个将为人父母者,都并没有“明明德”,并不具备慧眼,不可能知道自己历世往生的善恶之因,不能提前知道自己将孕育的孩子是善缘还是恶缘。我们在自然面前都非常渺小,并且愚昧无知。但是,圣人们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教导和方法。

“为之于未有也”,就是最简便,也是最有效的方法。作父母的,如果提前对自己进行“德慧智”的教育和“德真道”的实践,“为之于未有也”,就很可能提前性地增善因而化恶因,结善缘而避恶缘。将恶性的子女缘的连接性,降到最低限度。使他们不再寻找我们结这个缘,这就是最佳的一种“趋吉避凶”之法。

所谓“趋吉”,那就是我们做父母者通过“德慧智”和“德真道”的双重自我教育,改变了自己因果受体的结构性,产生出一种只结善缘、不结续恶缘的气质和能量,那么“恶种”也就不会植上身来,而只有“善种”才能植入身中。那么所孕育的孩子,也就必然只是善缘型的儿女缘。做这样善缘型儿女的父母,一辈子也就非常快乐,没有重大繁多的烦恼。

任何事物,只有在未动之先,才最易于轻松地进行调整校对。一个生命的种子,它的基因,只有在其形成的初期、早期,才最容修改。

德慧智教育,诵读《老子·德道经》,上善治水,具有改变孩子们恶性基因的作用。不论是针对胎儿,还是应用于幼儿和少年,这种上善治水的作用,改变禀性或者习性的作用,都是不容置疑的。

如果,我们在“胎婴养虚”、“幼儿养性”、“少年养志”阶段展开德慧智的教育,那么都属于“治之于未乱也”的生命再造工程,同样也是极其重要的伟大的生命工程。只是这种“治之于未乱”的生命再造工程,应当尽早地开始实践,那么效果也就会越好。

我们开展德慧智教育的这些年中,所汇集的大量生动有效的实例之中,普遍反应出展开德真道教育实践的家庭,展开德慧智教育进行“胎婴养虚”的家庭,他们所孕育的子女,普遍具有不爱啼哭和吵闹,文静乖巧又听话,接受反应能力敏锐,身体健康无病或少病等等共性特点。

这些大量事例,都雄辩地证明了德慧智教育在构建儿女缘中的正向性巨大作用。德慧智教育的坚持,对于增加善缘型儿女缘和改变恶缘型儿女缘,都具有强有力的作用,是“修之身”和“修之家”的瑰宝。

人的完美一生中,构建家庭,养育子女,都是难以回避的责任和义务。但是,在养育子女这项重大人生责任中,人们最畏惧的莫过于养育出一个不孝子,抚育成一个败家儿。如果养育出这样的儿女,那真是人生最大的遗憾,也是一种做人失败的表现。

传之以道,授之以德,教之以行,督之以练,才是最为宝贵的财产授予和承传,才是子女能够终生享用而不竭的财富。

我们祝福每个家庭的父母,都能明理知法,在德慧智教育的强大作用力之下,都能增善缘而清恶缘,趋吉避凶,孕育出自己家庭中的善缘型儿女缘,家道兴旺,子女孝慈。

道德人家必归善,孕子育女善德缘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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